今天917教育网小编为大家带来了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广东地方专项计划条件?),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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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我院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
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三条学院全称: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学院国标代码:12742
第五条学院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莲路南浦段2号,邮政编码:511450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院主办单位:广东省妇联
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规定的年限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学院设立由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学院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接受并处理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招生对象:广东、湖南、湖北、海南、广西等省(区)普通高考女生和广东省高职“3+证书”类考试女生。
第十五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我校与
肇庆学院在
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项目。学生在我校完成三年高职学段学习后各项考核合格,并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获得高职院校普通高职毕业证书。通过转段选拔考核的学生进入肇庆学院
动画专业学习两年,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肇庆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十六条学院在广东省的录取批次为:第三批专科A类,其他省份详见生源省招办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学院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我院制定具体录取原则及办法,按照文科类、理科类、
美术类、音乐类、高职“3+证书”类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学院在广东省的录取批次为:第三批专科A类,我院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提出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院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省外生源按生源省招生层次及投档比例录取。
第二十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我院提档要求的情况下,我院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院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若考生同分的情况下,文科生按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理科生按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艺术类考生按文化科统考排名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一条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
第二十二条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符合未录满专业的相关具体要求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作调剂录取。对总分成绩低以致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或参加调剂但不符合专业培养相关具体要求、或健康条件不符合专业条件要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外语语种不限,各专业不进行
英语口语加试。除
商务日语、
旅游日语专业外,其他专业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所有专业只招收女生。
第二十四条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五条在广东省,报考我院文科类、理科类专科层次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六条在广东省,报考我院音乐类、美术类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学院按文化分、术科分权重各占50%计算总分,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六章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七条我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八条
酒店管理设“洲际英才订单班”,对该订单班用人单位有面试要求,有以下情况的考生请慎重填报:身高1.55米以下、有严重身体缺陷。电脑
艺术设计、服装设计、动漫设计与制作、多媒体设计与制作专业不招色盲考生。
第二十九条新生入学后,学院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收费标准
第三十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学费标准:工科类、外语类专业6000元/人/学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人/学年,其他专业5000元/人/学年,其中
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6000元/人/学年(第一、二学年国内学习学费标准,第三年出国学生按澳方规定标准收取)。
住宿费:6人间学生公寓1200元/人/学年,10人间普通宿舍500元/人/学年。
第八章奖助学金
第三十一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院相关规定执行。
1.设立优秀新生奖:奖励广东省普通高考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高考成绩前10名新生,其中一等奖4名,各奖5000元,二等奖6名,各奖2000元。
2.国家和省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学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人/学年)等专项奖助学金,用于奖励成绩优秀学生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此外学院还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每学年评选一次,最高金额为2000元/人/学年。
3.学院还通过社会捐赠设有多个助学基金项目,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每年拨100多万元专款,设立500多个勤工助学岗位提供给经济困难学生。
4.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年最高可贷款6000元/人/学年。
第九章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二条学院纪检监察室负责学院招生监督与申诉。联系人:杨国泰;监督电话:020-34880480;传真:020-34880480;电子邮箱:ygt2003@gdfs.edu.cn
第三十三条学院的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莲路南浦段2号
邮政编码:511450
咨询电话:020-34557001;020-34557502;13392641266
传真电话:020-34557502
电子邮箱:gdnyzs@gdfs.edu.cn
学院网址:
招生网址: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我院于3月18日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由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授权本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2022广东地方专项计划条件?
①2021年广东地方专项计划报考条件
Ⅰ、考生户籍在实施区域(后文附具体地区名单)
Ⅱ、考生就读学校、学籍与户籍在同一县区,且连续就读满3年。
Ⅲ、监护人户籍在实施区域。这三点的意思就是,想要报考的同学需要在符合条件的地区内连续就读三年高中,并且自己和父母的户口都必须在后文的名单中才可以。
Ⅳ、考生高考成绩预计达到省招生委员会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录取相应的分数线。
②广东地方专项计划注意事项
Ⅰ、在高考报名系统中填报的户籍信息必须和公安系统中的信息一致。
Ⅱ、同学们连续三年就读的高中学校的所在地,不仅要在农村专项计划的实施地区内,还必须跟自己的户籍在同一个县区内。
所以就算考生也是在专项计划的实施区域内就读高中,但是学校所在地跟自己的户籍不在同一个地方的话,也是不能满足报考条件的。
综上也就是说,考生的户籍、就读学校、学籍学校均需要在同一个满足条件的县区内。学籍学校就是学籍所在的学校,因为存在部分人群,将学籍挂在这个学校但却在另一个学校上学。所以学高考生在填报申请专项计划申请表时,一定要注意将户籍信息填写正确。
广东地方专项计划实施地区名单

2015年华南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2015年华南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华南理工大学是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高校之一,连续五届夺得全国大学生运动会“校长杯”。为保持学校竞技体育的不断发展,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推动学生体育活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 2015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15年计划招收总人数不超过当年计划招收本科生总人数的1%,各项目具体招收人数视生源情况和运动队组队需要确定。
二、招生项目
个人项目:田径、乒乓球
集体项目:篮球、男子足球
三、报考条件
符合教育部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报考条件: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2周岁者(以2015年9月1日计算),现场确认时等级证书可在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中查询到,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四、报名流程
1、报名时间与方法
凡符合报考条件有意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于2015年1月14日—18日登录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要求进行报名。
2、报名材料(A4纸按顺序装订)
(1)加盖所在学校(单位)公章的《华南理工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申请表》(考生网上填报完成后打印)。请务必留有效手机号码和家庭联系电话。
(2)运动等级证书证明: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 )查询页面打印为准。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户口簿复印件1 份、考生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照片4张。
(4)获奖成绩证明:考生近三年参加省级以上(含省级)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
(5)运动成绩证明: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办理运动员等级证书时用的秩序册、成绩册复印件。
(6)学历证明:应届毕业生(未发毕业证者)持学校出具的证明原件;往届生持毕业证书复印件。
注:运动员等级证书、身份证、获奖证书须在冬令营报到时查验原件。
3、报名确认
完成网上报名后,考生须于冬令营报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考生须认真阅读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条件并提交上述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不予现场确认。
五、测试
1、我校将举办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冬令营,时间定于2015年1月21—23日。报到地点设在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西区体育馆三楼,报到时将进行现场照相。冬令营期间我校将组织专家进行统一测试,冬令营及统一测试相关内容请留意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网站。
2、参加测试的项目必须与运动等级证书的项目一致,否则测试成绩无效。
六、收费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粤价函【2010】79号文件,体育专项测试费200元/人 。
七、录取原则
1、凡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的冬令营及相关测试,成绩达到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标准,且符合各项目对运动员的需求。
2、我校组织的测试成绩不代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测试成绩,拟报考我校的考生还须根据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统一测试或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测试,合格者方能作为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入围人选,最终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审核公布为准。
3、文化成绩要求按教育部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4、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的入围考生,且项目专项测试成绩优秀,可参加由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条件符合要求者,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公示期满后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批准,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进行录取,但需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参加高考报名。这类考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我校当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20%。
5、其他入围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且高考志愿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报考华南理工大学。考生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高考文化课原始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及以上且服从专业调剂,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后,我校予以录取,这类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30%;考生专项测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原始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且服从专业调剂,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后,我校予以录取。
6、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按规定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并获取考生号,若因报名原因影响考试与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
7、高考志愿填报后,凡报考我校的公示无异议考生须在第一时间将高考成绩单及高考志愿表传真至020-87110486,以便确认,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8、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在我校工商管理类(高水平运动队)专业学习。
八、管理办法
1、申请者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和诚信的原则如实申报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我校将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并向有关教育主管部门、学校通报;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学校将测试合格者名单上报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教育部,未经教育部及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示者,我校不予录取。
3、被录取为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入校后,我校将进行复查及专业复试。凡有弄虚作假或复查考试不合格者,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取消入学资格。
九、其他
若教育部关于高水平运动员的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政策执行。本招生简章由华南理工大学招生领导小组委托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对该简章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疑义者应在简章公布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过期不受理。
咨询电话: 020-87110737 (招生工作办公室); 020-87114396(体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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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020-87111502 (招生工作办公室); 020-87110486(体育学院)
信访电话: 020-87110195/87110126
网上报名系统: -scut-web/KsLoginAction.action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华南理工大学体育学院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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