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5-09 17:02:32 | 917教育网
大学跨省转学校的条件是:监护人需要联系原学校,填写转学申请表,再联系转入学校,获得转入学校的同意并提供有关证件。
跨省转学是一件比较复杂的事情,监护人需要联系原学校,填写转学申请表,再联系转入学校,获得转入学校的同意并提供有关证件。这时,转入学校会开据《转学受理回执》,需要监护人联系原学校在网上学籍管理系统办理上报并审核,调转学籍档案手续后、经过转入市教育局审批,方可跨省就读。
确认好拟转入院校并且征得该转入学校的同意;向本学校提出申请,拿到转校申请表,表格上需要签署学校意见、备注学生学业完成情况、盖学校章等等。完成本学校的手续后,交由省教育局盖章;带上转校申请表、已修学业学分证明、学历档案等相关档案交给接收方学校,办理相关入学手续;完成跨省转学。
跨省转学所需提供的材料:
1、填写《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表》,一式五份,可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领取或在各省教育厅主页下载。
2、本人当年高考录取名册复印件,加盖转出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或招生部门印章,该材料一般在学校招生办领取。
3、本人在所在学校已学课程成绩单,加盖转出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印章,该材料教务处出具。 917教育网
4、本人在校学习期间表现鉴定书,加盖所在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印章,该材料学工部出具。
5、因病提出转学或者某特长提出转学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6、注意以上材料都需加盖各部门印章。
可以,法律依据如下: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经过补考,学期或学年累计有三门课程或两门主要课程不及格者,应予留、降级。
一年级学生第一学期补考后不及格课程达到留、降级规定时,可跟班试读,准许于第一学年结束时再补考一次;补考后不及格课程或连同第二学期补考不及格的课程累计达到留、降级规定者,作留级处理。
第十七条实行学分制的学校,学生在一学年不及格课程学分总数达到学年所选学分总数的1/3者,经学校批准,可编入下一年级。凡编入下一年级的学生,已取得的有关学分仍然有效。
扩展资料: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留、降级不得超过两次;同一年级不能留、降级两次。专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能留、降级一次。
第十四条学生学完本学年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经考核成绩及格,准予升级。
第十五条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如本人申请跳级,可按照跳越年级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进行考核,主要课程成绩达到“良好”以上水平、其他课程及格的,经学校批准,允许跳级。
主要课程,由各校根据本专业的性质和教学计划的要求自行确定。
参考资料来源:
917教育网(https://www.917edu.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大专转学要什么条件?的相关内容。
大专可以转学。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流程。
首先需要确认好拟转入院校,并征得转入学校的同意。接着需要向目前就读的院校提出转出申请,然后向所在转出方的教育厅提出申请,最后再向转入院校所在地的教育厅提出申请。
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件和材料,例如本科成绩单、学习成果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
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或者不适应本校学习要求的,可以申请转学。学生因学校培养条件改变等非本人原因需要转学的,学校应当出具证明,由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转学到同层次学校。
以上就是917教育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内容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关注917教育网。更多相关文章关注917教育网:www.917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