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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外本科招生院校四川 四川音乐学院招生要求

发布时间:2024-05-30 03:07:58 | 917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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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计划外本科招生院校四川 四川音乐学院招生要求

四川音乐学院招生要求

四川音乐学院招生要求: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概况

第三条院校名称:四川音乐学院

第四条院校国标代码:10654

第五条院校地址:

1.武侯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新生路6号,邮编:610021

2.新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蜀龙大道中段620号,邮编:610500

3.临空经济区校区:四川省资阳市资州大道777号,邮编:641300

注:我校美术学院2022级招收的9个专业的新生就读四川音乐学院临空经济区校区(若届时条件尚不成熟不能正常开学,则在新都校区临时开班暂读)。

第六条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专科,以本科教育为主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主管部门:四川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学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四川音乐学院毕业证书;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处,具体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成立招生监督组,负责考试招生过程、录取结果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学校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人才的需要、学院规划、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生源情况及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等因素,结合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本年度招生计划,由招生处提出建议方案,报院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审定,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并及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布(具体招生省份、专业、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三条学校安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录取同分数及生源数量多、质量好的专业。预留计划的使用将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各专业上线生源投档情况,由学校招生考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第十四条 学校将根据主管部门审定后下达的本年度招生计划,根据各省统考生源情况,拟定各专业分省计划,并及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布(具体招生省份、专业、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若出现生源不足,专业计划需要调整时,由招生处提出调整建议方案,报学校招生录取领导小组审核后执行。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一)四川省考生录取办法

1.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四川省招考委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新媒体艺术艺术史论艺术管理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除外),对进档考生,根据其填报的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各专业录取办法分别为:

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分别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四川省同科类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舞蹈学舞蹈编导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要求达到四川省舞蹈类专业招生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上30分(含30分)。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中国古典舞表演、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演)、录音艺术动画、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设计学(不含新媒体艺术)各专业分别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2.新媒体艺术、艺术史论、艺术管理、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列入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分文理科安排计划。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四川省招考委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对进档考生择优录取。

3.学校对专业志愿及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录取办法:

①艺术史论、艺术管理、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新媒体艺术各专业依次以语文、外语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

②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音乐学、音乐表演各专业依次以“视唱练耳及乐理”、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的高低排序录取。

③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中国古典舞表演、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演)、动画、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设计学(不含新媒体艺术)各专业依次以语文、外语的高低排序录取。

4.学校各专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均为1:1。

(二)非四川省考生录取办法

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在进档考生中分别按以下原则择优录取。

1.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艺术史论、艺术管理、新媒体艺术专业,商请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安排在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录取并执行相应批次录取规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最终按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投档批次、投档科类、投档规则执行,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对专业志愿及高考文化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以语文、外语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

2.报考除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艺术史论、艺术管理、新媒体艺术以外的我校其它艺术类专业,按生源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1)使用生源省的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成绩的专业(雕塑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在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即: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根据我校在生源省投放的美术与设计类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数之和拟定最低专业录取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随机调剂到尚未录满额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若出现不服从调剂、色盲等原因导致录取不满额的情况,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安排专业和录取。

(2)使用生源省统考成绩的音乐学类、舞蹈学类、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各专业(招考方向),在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即: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分别按各专业(招考方向)的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首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若因考生专业分数偏低而第一专业志愿计划已录取满额,则安排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调剂到专业成绩互认的未录取满额的专业,直至录取满额。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对专业志愿及专业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以语文、外语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

(其中:使用安徽省、河南省、山东省音乐类统考成绩录取的音乐表演专业,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按专业主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主项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总成绩也相同,再依次以语文、外语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声乐表演只招专业主项为声乐的考生,器乐表演只招专业主项为器乐的考生)

3.其它相关规定

(1)报考舞蹈学和舞蹈编导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应达到生源省舞蹈类(或艺术类)专业招生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上30分(含30分)。

(2)若有兼报专业的,在最低录取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偱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

(3)若考生志愿填报的专业(招考方向)均已录取满额,对于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则由学校调剂到成绩互认的其他未录满的专业(招考方向),对于不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则不予录取作退档处理。

(4)报考学校艺术类各专业的非四川考生,均须参加各省组织的省统考【其中,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艺术史论、艺术管理、新媒体艺术专业,考生是否参加省级该类专业统考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各专业投档比例设置按照各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要求执行。

第十七条 学校艺术类所有专业认可经教育部同意的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八条 学校认定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专业合格分数线和最低文化录取分数线。报考我校舞蹈学和舞蹈编导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要求达到生源省舞蹈类(或艺术类)专业招生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上30分(含30分)。

第十九条 学校录取时文理兼收;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条 学制:本科层次专业中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乐队指挥与合唱指挥方向)、雕塑专业为五年制本科,其他本科各专业均为四年制本科。

第六章  体检标准

第二十一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雕塑、绘画、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新媒体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各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

第二十三条 身高要求

报考舞蹈表演(中国古典舞表演、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演、国际标准舞)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73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3cm。以考生体检表上的身高为准。其他艺术类专业无身高要求。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退学处理。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期间须交纳学杂费和住宿费。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音乐学、艺术史论、艺术管理、动画、播音与主持艺术各专业9600元/年/生;设计学专业7200元/年/生;其他各专业12000元/年/生。

特别说明:各专业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一律按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八章  资助政策

第二十六条 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信息公开与监督

第二十七条学校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时公开招生工作相关信息。

第二十八条 监督机制

我校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招生过程中,若发现违规违纪行为,请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联系电话:028-85430120,联系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新生路6号四川音乐学院纪委办公室。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政策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艺术类专业考试考前辅导班。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举办考前辅导班、承诺录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8-85430270、028-85430022

招生处传真电话:028-85430284

学校官方网站:

学校官方微信:四川音乐学院

学校招生信息网:_zsc.html

学校招生微信:四川音乐学院招生

第十章  复查复测

第三十条 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进行新生资格复查和专业水平复测。复查和复测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四川音乐学院院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讨论审核通过,适用于四川音乐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工作,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后逐年修订。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招生工作委员会授权四川音乐学院招生处解释。

本章程如与教育部及各生源省份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教育部及各生源省份有关规定执行。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计划外本科招生院校四川 四川音乐学院招生要求

四川外国语大学2022分数线

四川外国语大学位于重庆市,始建于1950年,是我国最早设立的四所外语专业高等院校之一。2022年计划在全国29个省份招生,计划招生人数为3443人,其中重庆2053人,四川289人。目前除上海外,在各地各批次录取基本上结束。

一、3+1+2高考改革省份录取最低分

在重庆历史类各批次录取最低分:本科提前批B段487分、国家贫困专项490分、本科批506分、地方专项507分、本科批-中澳488分、本科批-中法483分。

历史类各批次录取最低分:本科提前批B段483分、国家贫困专项484分、本科批495分、地方专项500分、本科批-中澳478分、本科批-中法470分。

湖南历史类各批次录取最低分:提前批546分、本科批548分、本科批-中澳539分,物理类提前批542分、普通批546分、本科批中澳528分。

河北历史类各批次录取最低分:提前批A565分、本科批560分、中澳551分、中法536分,物理类提前批550分、本科批549分、中澳551分、中法526分。

广东历史类各批次录取最低分:提前批548分、本科批546分、中澳558分、中法518分,物理类提前批562分、本科批562分、中澳558分、中法544分。

二、3+3综合 改革省份录取最低分

浙江本科提前批最低分583分、本科批584分、中澳593分、中法596分。 917教育网

天津本科批A段最低分584分、中法583分。

北京本科批录取最低分516分。

山东本科提前批最低548分、普通批552分、中澳547分、中法525分。

海南本科提前批最低611分、本科A批612分、中澳600分。

三、高考未改革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最低分

四川本科提前批文科最低分565分、理科最低552分,本科一批文科最低556分、理工最低576分,本科一批中澳文科555分、理科540分。

贵州本科提前批文科585分、理科500分,本科一批文科579分、理科466分。

河南本科提前批文科560分、理科558分,本科一批文科546分,理科559分。

云南本科一批文科最低609分、理科最低550分。

四、本科二批次录取最低分

四川省本科二批文科最低分543分、理科最低515分,本科二批中法文科最低531分,理科最低498分。

山西本科二批文科最低分537分、理科 最低分526分。

江西本科二批文科最低分541分、理科最低分51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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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征集志愿的院校名单

917教育网(https://www.917edu.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四川省征集志愿的院校名单的相关内容。

四川省征集志愿的院校名单如下:

连续3年在四川进行理科二本征集志愿大学有:

天津商业大学山西医科大学内蒙古医科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沈阳医学院营口理工学院沈阳工程学院吉林师范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齐齐哈尔医学院重庆医科大学等。

连续3年在四川进行文科二本征集志愿的大学有:

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湖南应用技术学院齐鲁理工学院山东现代学院哈尔滨广厦学院哈尔滨石油学院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沈阳科技学院等。

征集志愿的介绍:

征集志愿是指对于第一批至第四批第一志愿录不满额的院校,在每批次第一志愿录取完成后,由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院校招生缺额的计划。

考生可根据缺额计划在当地招生办填报“征集志愿”,这样使得第一志愿录取时落选的考生有第二次重新填报志愿的机会。

征集对象:

参与征集志愿的院校为相应批次计划未完成或追加计划的高等院校;参与征集志愿的考生为达到相应批次控制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和相应批次线下20分以内的学生。

征集与补录的区别:

征集志愿,是在招生过程中,原报考这个志愿的人数不够,只能通过再征集志愿,才能录取到计划招生的人数。而补录是在开学后,录取的学生放弃这个学校,在校生人数没有达到招生计划,再补充录取学生就叫补录。

其实在志愿录取期间,补录志愿与征集志愿的概念基本上是一样的,只是一般在录取结束新生开学时期的的补录,不再使用“征集志愿”的说法。

注意事项:

对于不同省份,征集志愿的设置和要求等会有不同,上述情况仅供参考,具体报征集志愿时还应认真研读各自省市官网上发布的相关招生信息。

考生填报志愿无非是选择院校和专业。根据自己分数大致圈定了几所目标高校后,一定要理清高校各个专业的录取规则,不然仍可能因志愿无效而落榜。

填报学校可参考之前平行志愿的最低投档线,所填高校最低投档线分数会有所改动,在填报结束后一天,会公布征求平行志愿投档分,分数一般较之前是增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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