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8-10 17:29:43 | 917教育网
2023年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高职考试招生简章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目前是重庆市首批市级示范性高职院校、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试点院校、重庆市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单位。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高职考试招生简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23年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高职考试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我校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2〕20号)等有关政策及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3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除外)。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5034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办学地址:重庆高新区虎溪大学城南二路151号(邮编:401331)
第九条 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十条 学校概况:学校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国家民政部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始建于1984年,原为民政部重庆民政学校,2001年3月升格为重庆社会工作职业学院,2006年3月更名为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学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A档)建设单位、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全国文明校园、国家优质专科高职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国家技能人才培育工作作出突出贡献单位、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试点院校、重庆市首批市级示范性高职院校、重庆市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学校位于重庆大学城。现有10个二级学院,招生专业45个,面向全国31个省(区、市)统招、13个省(区、市)单招(含分类招生),在校生17000余人。
第三章 招生对象、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已参加重庆市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具有同等学力者)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各批次、各类别的招生专业及计划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公布的为准,考生可在我校招生网或《2023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计划及填报志愿指南》查阅。我校开设有康复治疗技术、护理等医药卫生大类专业。其中,康复治疗技术、护理专业不能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各专业学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我校招生网和《新生入学须知》上进行公布。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 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及录取
第十四条 报名办法: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按照重庆市教育考试院2023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相关安排执行。917教育网
第十五条 考试安排:考生需按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安排参加相应考试。我校社会工作、物业管理、物流管理专业招收“高职专项类”考生,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具体安排及要求由我校另行公布。免试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2〕20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成绩公布:考生可通过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重庆招考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和各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具体时间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
第十七条 填报志愿:志愿填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安排在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填报方式等相关事项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如遇录取时计划未满额,除“高职专项类”外,我校参加重庆市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征集工作。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我校严格遵循我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和“一档多投”的投档、录取规则。具体政策及模式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2〕20号)公布的执行。除我市统一要求外,我校在录取过程中还将按照以下原则实施录取:
1.男女比例:我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2.外语语种要求:我校除商务英语专业为英语语种外,其余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3.录取体检标准:我校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有: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代码:590302H;项目批准书编号:PDE50DE3A20191075N)。上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只招收填报了相应专业志愿的考生。
5.我校部分专业实行专业类招生,专业类招收的学生入学一学年后,按我校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第十九条 录取查询:考生可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或重庆招考信息网查询录取信息。我校录取结束后在招生网(https://zs.cqc.edu.cn)上公布各批次、各类别、各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
第五章 入学、资助政策与学历证书
第二十条 考生待遇:考生被我校2023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后,不再参加重庆市2023年统一高考。在校就读期间与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其中,“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在校期间不得休学、转学、转专业,转段考核合格后方可升入对应本科院校的对应本科专业)。
第二十一条 入学安排:考生被我校录取后,由我校于2023年7月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需按录取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到我校报到入学,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审,对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第二十二条 资助政策:我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主要有:我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主要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平均3300元/年(实际发放奖助学金金额以当年市财政局、市教委下达的预算为准)。校级奖学金400~1000元/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12000元/年)、校内勤工助学岗(500元/月)及其他临时困难补助。。
第二十三条 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重要声明: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我校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1.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23-65626117
2.招生服务:
学校地址:重庆高新区虎溪大学城南二路151号(邮编:401331)
招生部门: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招生处
招生电话:023-65626666
电子邮件:cswuzs@163.com
第二十六条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2023年2月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简介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Chongqing City Management College)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国家民政部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A档)建设单位、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职院校、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试点院校、重庆市首批市级示范性高职院校、重庆市优质高职院校。
学校始建于1984年,原为国家民政部创办的民政部重庆民政学校;2001年3月升格为重庆社会工作职业学院;2006年3月更名为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地址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地址在重庆市高新区大学城南二路151号,邮编:401331。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宿舍条件
学校宿舍条件优越,所有宿舍都配有独立卫浴、空调、热水、衣柜、写字台等基础设施,每栋楼内还设有共享洗衣机、烘干机、诚信雨伞、报刊取阅点、闲游吧等自助共享设施。
学校宿舍为标准化学生公寓,分为四、六、八人间,住宿费800-1200元/年,均配有空调、热水、独立卫生间、书桌、衣柜、WIFI等,每层楼均设有共享洗衣机、“诚信雨伞”,还有“阅享书屋”。
我校建议学生晚上23点熄灯,保证睡眠质量;但不强制熄灯。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重点专业名单
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老年服务与管理
全国职业院校养老服务类示范专业:老年服务与管理
全国职业院校交通运输类示范专业:物流管理(快递方向)
国家骨干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社会工作、社区康复、物流管理、物联网技术与应用
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 年)认定骨干专业:民政管理、连锁经营管理、微电子技术、物流管理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的邮编为401331,该校地址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虎溪大学城南二路151号,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始建于1984年,原为国家民政部创办的民政部重庆民政学校,2001年3月升格为重庆社会工作职业学院,2006年3月更名为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学校位于重庆大学城,占地700余亩。学校教学、实验实训条件一流,拥有校内实践教学基地(中心)20个,实验实训室154个,校外实习基地297个。图书馆藏书78.42万余册,报刊800余种。建有重庆一流的数字化校园。
学校现有马克思主义学院、民政与社会治理学院、商学院、大数据与信息产业学院、智能工程学院、文化与旅游学院、财经学院、智慧康养学院、通识教育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等10个二级学院,招生专业44个,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在校生13000余人。
学校现有教职工753人,其中教授、副教授及其他副高职称255人,博士、硕士522人,聘请500余名行业专家、企业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拥有教育部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1个、重庆市市级重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机构1个、重庆市市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重庆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重庆市先进工作者1人、重庆市优秀教师3人、重庆市名师1人、重庆市教书育人楷模3人、重庆市中青年骨干教师6人、重庆市优秀技能人才1人。教师教学、科研成果丰硕,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和重庆市教学成果一等奖4项;建有国家级、市级重点建设专业26个,国家级、市级精品开放课程16门,国家级、市级专业教学资源库3个,国家级产教融合发展项目1个。
学校积极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教学质量工程,深化政校企合作,成立学校合作发展理事会,与300多家政府机构、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建立深度合作关系,建有企业学院5个。学校大力推进工学结合、订单培养,积极开展项目导向、任务驱动教学改革,形成以能力本位、素质教育、可持续发展为理念,以工学结合为途径,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第一课堂学习与第二课堂实践结合、学校文化与企业文化结合、学业成长与职业成长结合的“三个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着力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熟练的职业技能和科学的创新精神,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高,新生报到率、毕业生就业率稳居重庆市高职院校前列。
学校被民政部确定为国家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全国社会组织教育培训基地、民政部西部民政社会工作培训中心、全国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基地,被教育部等六部委确定为国家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紧缺型人才培养基地,近三年学校培训规模达2万余人次,社会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学校建立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国家民政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站、国家职业核心能力培训认证培训测评点等考核鉴定机构,可对100余个职业(工种)进行技术等级鉴定。
学校大力推进国际化办学战略,与德国、澳大利亚、英国、美国、加拿大、法国、芬兰、黑山共和国、南非、泰国、柬埔寨、孟加拉等近30个国家的高校和教育机构开展长期合作与交流,其中“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非洲国家和中东欧国家10余个。建有英国威尔士、澳大利亚海外教师工作站、柬埔寨职业教育中心、埃塞俄比亚鲁班工坊。接收来自英国、加拿大、法国、新加坡、非洲、韩国、东南亚等国家的学历留学生、长短期研修生400余人次,对外交流师生人数达500多人次。2016、2017、2018连续三年被全国高职专科校长联席会议发布的《中国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评为“国际影响力50强”高职院校。
学校坚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加强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在全国高职院校中具有广泛影响,2016年作为重庆市属高校的唯一代表(全国9所高职院校之一)参加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2017年当选为全国高职专科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联盟副会长单位,2018年作为全国高职院校的唯一代表参加教育部高校党建质量提升攻坚行动新闻发布会并交流发言,作为全国高职院校唯一代表参加第26次全国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并交流发言。学校是重庆市文明单位、重庆市第一届文明校园、重庆市“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
面对高职教育千帆竞发、百舸争流之势,学校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自觉地深入学习贯彻,坚持面向产业的开放意识、密切企业的合作意识、工学结合的培养意识、对接区域的服务意识、促进就业的民生意识、应用研究的学术意识,立足现代城市服务和民政社会工作,积极面向城市发展和公共事业管理、服务一线,培养现代服务业和社会公共服务需要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努力建设特色鲜明、全国一流、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应用型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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