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年江苏省南京师范大学招生章程(面向江苏省)
南京师范大学2014年本科生招生章程(面向江苏考生)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坚持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条 录取中的优录政策,将参照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根据我校教学的统一要求,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课程教学只以
英语语种安排。
第二章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第四条 报考我校本科第一批次专业(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英合作办学)专业除外),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即两门选测科目其中任意一门达到A,另一门达到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技术科目合格;报考我校本科第一批次电气工程及其
自动化(中英合作办学)专业,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技术科目合格。
第五条 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对符合选测、必测科目等级要求和专业录取时英语单科成绩等要求的进档考生,选测科目等级组合为A+A+的在其原始投档分上加3分,A+A的加2分,AA(A+B+ 或A+B)的加1分。所有考生按加分后的排序分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若考生加分后的排序分相同,则按原始投档分的高低择优录取,若原始投档分相同,则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从高到低依次为A+A+→A+A→AA→A+B+→A+B→AB+→AB→B+ B+→B+ B→B B)的顺序择优录取,若选测科目等级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与附加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该分数仍相同,则按4门必测科目等级高低(从高到低依次为4A→3A1B→2A2B→3A1C→2A1B1C→2A2C→1A3B→1A2B1C→1A1B2C→1A3C→4B→3B1C→2B2C→1B3C→4C)的顺序择优录取,最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第六条 报考我校外语类专业录取时要求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优良,英语口试成绩为良好(B)级或良好(B)级以上。
第七条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认定对象、高水平运动员及外语类保送生等特殊类型招生的录取原则详见我校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的招生简章或实施办法。
第三章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第八条 报考我校体育类、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等级D级不得超过3门,同时还必须参加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体育类、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且专业考试合格,或参加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委托我校组织的专业单独考试且专业考试合格(以下表述为“专业分达到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时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达50分以上(含50分),其中江苏省
美术类、音乐类统考全省排名前30名、且报考相应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的考生,以及
舞蹈学、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录取时,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作要求。
第九条 对兼报不同艺术专业的考生,如所报专业考试科目相同,则录取时采用“分数清”的原则,即录取时统一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如所报专业考试科目不同,则录取时采用“专业清”的原则,即先处理专业一志愿考生,若一志愿专业生源不足,再考虑专业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第十条 报考我校
音乐学(含师范、实验班师范>、钢琴制作与调律)、
音乐表演(该专业只招在音乐统考中主试声乐的考生)、舞蹈学等专业,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其中音乐学[师范,含实验班]、音乐
表演专业录取时要求专业考试科目总分须在全省音乐专业统考前300名以内[含300名];音乐学(钢琴制作与调律)专业录取时要求考生音乐统考成绩位于全省前600名以内[含600名]),其中对音乐学(师范)与音乐学(实验班,师范)专业的进档考生,录取时以专业分统一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对音乐学(钢琴制作与调律)、音乐表演和舞蹈学专业的进档考生,将根据不同专业的专业考试科目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报考我校
绘画(师范)、设计学类(不含
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动画等专业,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且无色盲、色弱的进档考生,将其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录取时以综合分统一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报考我校
美术学(
书法学,师范)、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等专业,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且无色盲、色弱的进档考生,将其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其中产品设计的专业分为美术统考得分和器皿造型设计科目的校考得分之和,且考生的美术统考得分须达180分),各专业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分别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报考我校
摄影专业、摄影(新闻摄影)专业,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且无色盲、色弱的进档考生,将其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录取时以综合分统一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所报摄影专业、摄影(新闻摄影)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报考我校
播音与主持艺术、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且无色盲、色弱的进档考生,将其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按各专业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报考我校
体育教育、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专业,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以体育统考专业分统一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四章 师范类专业有关说明
第十六条 为弘扬我校教师教育的办学特色和优势,切实提高师范生培养质量和教师专业化水平,我校的
汉语言文学(师范)、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英语(师范)、
历史学(师范)、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范)、
物理学(师范)、
化学(师范)、
生物科学(师范)、
地理科学(师范)等10个专业由教师
教育学院统一招生和管理,实行教师教育学院与各相关专业学院“共同培养、双向强化”的师范专业新型人才培养模式。
第五章 身体健康要求
第十七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其他具体要求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我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体检复查,复查合格后方可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以上原则如与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不同,则以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的为准。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江苏大学优势专业由江苏大学历届学长学姐实名推荐:
1、
车辆工程 推荐指数: 4.8(272人推荐)
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推荐指数: 4.8(200人推荐)
3、 热能与动力工程 推荐指数: 4.8(156人推荐)
4、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推荐指数: 4.8(148人推荐)
5、
机械电子工程 推荐指数: 4.7(106人推荐)
6、
医学检验技术 推荐指数: 4.7(51人推荐)
7、
金融学 推荐指数: 4.2(46人推荐)
8、
临床医学 推荐指数: 4.0(46人推荐)
9、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推荐指数: 4.7(45人推荐)
10、 自动化 推荐指数: 4.5(40人推荐)
11、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推荐指数: 4.5(40人推荐)
12、
会计学 推荐指数: 4.7(32人推荐)
13、
农业电气化 推荐指数: 4.9(31人推荐)
14、
土木工程 推荐指数: 4.3(30人推荐)
15、
国际经济与贸易 推荐指数: 4.2(28人推荐)
16、
金属材料工程 推荐指数: 4.9(27人推荐)
17、 英语 推荐指数: 4.1(27人推荐)
18、
通信工程 推荐指数: 4.8(26人推荐)
19、
电子信息工程 推荐指数: 4.4(24人推荐)
20、
交通工程 推荐指数: 4.2(24人推荐)

江苏大学排名一览表
917教育网(https://www.917edu.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江苏大学排名一览表的相关内容。
江苏大学排名一览表如下:
在最新2022校友会中国大学排名中,南京大学全国排名第6名,雄居2022江苏省大学排名第一。东南大学(第23名)居第2,南京理工大学(第35名)列第3。
在2022校友会中国民办大学排名中,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全国排名第8名,雄居2022江苏省民办大学排名第一。南京传媒学院(第21名)列第2,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第25名)居第3。
在2022校友会中国高职院校排名中,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全国排名第2名,雄居2022江苏省高职院校排名第一。无锡职业技术学院(第3名)、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第3名)并列第2,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第6名)居第3。
截止目前位置,江苏省共计167所大学,其中本科学校78所,含28所民办本科学校;专科学校89所,含21所民办专科校。
江苏985大学名单(2所):南京大学、东南大学。
917教育网
江苏211大学名单(11所):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河海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江南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矿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
南京大学:
南京大学在崭新的历史机遇中焕发出新的生机,首批入选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建设序列,首批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首批入选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始终处于中国大学的第一方阵,获得了公认的社会影响和学术声誉。
南京大学目前拥有仙林、鼓楼、浦口、苏州四个校区,有33个院系,本科生13934人、硕士研究生18158人、博士研究生8948人、留学生1691人。
现有“双一流”建设学科16个,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三期项目立项学科19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44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不含一级学科覆盖点)1个。
更多相关文章关注917教育网:
www.917edu.com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